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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自然生命印象「自然,在一起」短片徵件活动

更新日期:2016-04-19 4947
第十届自然生命印象「自然,在一起」短片徵件活动

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在大自然中尽情探索的孩子。而在大地母亲的怀里,自然万物都是她的孩子。我们要如何拉近彼此的距离,共同快乐的生活?
就用影像说故事吧!将过去、现在或未来,与虫林鸟兽、湿地海洋或河川山林,和谐共存拥有的美好回忆、生活经历,或是想留给孙子的孙子的时空胶囊,用摄影机或动画把它放在记忆的盒子。用影像让我们与万物自然而然在一起,透过故事让爱远传。

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在大自然中尽情探索的孩子。
而在大地母亲的怀里,自然万物都是她的孩子。
我们要如何拉近彼此的距离,共同快乐的生活?
 
 
活动背景
为了唤起大众对台湾自然生态的关怀,号召全民共同关心环境,自96年起每年举行「自然生命印象」短片徵件活动,透过影像故事创作,让更多人亲近大自然,进而培养生态保育的观念。同时藉由影像纪录者敏锐的观察力,呈现大自然精彩的生命力,让社会大众有更多机会欣赏到台湾缤纷多样的自然生态。


本届主题
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在大自然中尽情探索的孩子。而在大地母亲的怀里,自然万物都是她的孩子。我们要如何拉近彼此的距离,共同快乐的生活? 

就用影像说故事吧!将过去、现在或未来,与虫林鸟兽、湿地海洋或河川山林,和谐共存拥有的美好回忆、生活经历,或是想留给孙子的孙子的时空胶囊,用摄影机或动画把它放在记忆的盒子。用影像让我们与万物自然而然在一起,透过故事让爱远传。

办理单位
指导单位: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
主办单位:社团法人台湾环境资讯协会、远传电信有限公司、国立台湾博物馆 
 
竞赛组别
  1. 生态纪录短片组
  2. 动画短片组
参赛资格
  1. 16岁以上之中华民国国民,不限个人或团体(团体至多四人)。
  2. 凡於2014年1月1日後完成并未於其他活动中获奖之作品皆可参赛。
 作品格式规定
  • 生态纪录短片组
  1. 拍摄器材、创作方式不拘
  2. 时间长度1至6分钟 
  3. 解析度为 1920*1080像素以上
  4. 作品档案格式:MPG、MPG4、AVI
 
  • 动画短片组
  1. 创作形式不拘(2D、3D皆可)
  2. 时间长度1至6分钟 
  3. 解析度为 1920*1080像素以上
  4. 作品档案格式:MPG、MPG4、AVI
 报名方式
  1.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5 年 6 月 30 日
  2. 简章及报名表请至「自然之窗」网站(http://green.ngo.org.tw/node/29522)下载。
  3. 参赛者请依下方图指示,将作品连结与报名表寄送至sunhatemoon@e-info.org.tw陈小姐,以此两步骤完成报名。
  4. 获奖作品须配合主办单位活动时程公开,并以光碟提供相关内容:
  5. 作品完整版 (含片头片尾工作人员名单)
  6. 创作者生活照1张,档案格式为jpeg,建议300dpi以上
  7. 剧照3~5张,档案格式为jpeg,建议300dpi以上
  8. 作品授权同意书
 评选方式
主题切合25%:选订主题之切合度。
创意表现25%:创意的突出性。
故事完整25%:整体结构叙述之完整性。
整体表现25%:技巧、分镜、剪接等整体表现。
 
奖励办法
 
组别奖项奖金
生态纪录短片首奖1名50,000元
贰奖1名30,000元。
参奖1名10,000元
佳作2名5,000元
最佳原创剧本奖1名5,000元
评审奖1名5,000元
宝卫地球奖1名5,000元
动画短片首奖1名50,000元
贰奖1名30,000元。
参奖1名10,000元
佳作2名5,000元
最佳原创剧本奖1名5,000元
评审奖1名5,000元
宝卫地球奖1名5,000元
 
 
*「宝卫地球奖」为奖励空气品质相关创作而设立之奖项。
*以上入选者皆颁与奖状乙纸,奖状将於典礼当天颁发。
 
活动时程
  1. 得奖消息於105年8月5日在自然之窗网站公告。
  2. 颁奖典礼预计於105年8月20日在国立台湾博物馆举行。
 
注意事项
  1. 生态纪录短片组、动画短片组,每一竞赛组别限报名一件作品,不得多稿报名。
  2. 为符合公正评选流程,影片片头仅能出现作品名称,於片头片尾请勿出现任何工作人员表。
  3. 参赛作品有利用他人着作或权利时,参赛者应取得该着作之着作财产权人或权利人同意,使用其着作或权利於参赛作品中,请注意勿违反着作权相关法令。
  4. 获奖参赛者须同意作品永久无偿授权主办单位(社团法人台湾环境资讯协会、远传电信有限公司、国立台湾博物馆行政院及农业委员会林务局)进行非营利使用,范围如下:参赛作品(包括创作者与作品相关照片)重制、公开传输及公开播送。(作品若改作需取得获奖者同意)
  5. 基於保育原则,请注意勿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如有以外来种为对象,请於影音档或作品描述中说明。
  6. 参赛作品若未达评审团共识,该名次将予以从缺。
  7. 各奖项之奖金,依中华民国所得税法扣缴所得税。
  8. 得奖奖金一律采汇款方式,汇款手续费由所得人承担。
  9. 凡已获其他单位奖项或已让渡着作权者,不得重复投件,一经证实即取消获奖资格。
  10. 参赛者须详阅活动办法相关规范与说明,若有参赛资格不符、作品不实、违反着作权法、违反其他规定与法令者,除自负法律责任外,主办单位得取消其参赛、入围或得奖资格,并自平台移除其作品、追回其已领取之奖金与奖状,参赛创作者均不得有异议,同时名额不递补。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权益损失及所产生之法律责任,参赛创作者须负完全之法律责任。
  11. 隐私权声明:因活动所提供之个人资料,将仅供此次竞赛活动之用,本单位将严加控管,以保障个人资料之安全。
  12. 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补充或修正,将以最新公告为主;主办单位对於活动内容及奖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释之权利。
 
 
洽询
社团法人台湾环境资讯协会 环境资讯中心 陈小姐  电话:02-29332233 #204
e-mail:sunhatemoon@e-info.org.tw
相关活动讯息详载於自然之窗-台湾自然影像频道网站:http://green.ngo.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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