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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臺中國際攝影節—絕色臺中攝影比賽

更新日期:2016-10-25
比賽主題 看見台中&創意台中
活動月份:
2016-09-01~2016-09-20
活動地點:
主旨:臺中位處台灣中部,自古為經濟文 化大城,自然人文景觀豐富、藝術文化底蘊深厚,氣候溫和民風淳樸,是台灣最適合居住的城市。配合2016年「臺中國際攝影節」活動,特舉辦「絕色臺中攝影 比賽」,人人皆可以相機紀錄臺中正在成長飛躍的過程,展現升格前後的大臺中人文、民俗、都會、山水景觀之美,及快樂、進取、悠閒、熱情的生活特色。得獎作 品將配合【臺中國際攝影節】於草悟道展出,讓大臺中之美傳播全世界。

活動內容

2016 臺中國際攝影節—絕色臺中攝影比賽簡章

2016 臺中國際攝影節—絕色臺中攝影比賽 活動資訊

一、主旨:臺中位處台灣中部,自古為經濟文 化大城,自然人文景觀豐富、藝術文化底蘊深厚,氣候溫和民風淳樸,是台灣最適合居住的城市。配合2016年「臺中國際攝影節」活動,特舉辦「絕色臺中攝影 比賽」,人人皆可以相機紀錄臺中正在成長飛躍的過程,展現升格前後的大臺中人文、民俗、都會、山水景觀之美,及快樂、進取、悠閒、熱情的生活特色。得獎作 品將配合【臺中國際攝影節】於草悟道展出,讓大臺中之美傳播全世界。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四、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中市攝影學會

五、作品題材:分為【看見臺中】及【創意臺中】兩組。

   【看見臺中】:以大臺中市景觀、人文、風景、節慶活動、民俗等題材為主。 參賽作品需為一次性拍攝,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 和度、銳利度;不得翻拍、裝裱、重複曝光、電腦合成、電腦後製等。並須保留有 EXIF中繼資料(相機資訊)之原始檔案以供查驗。

   【創意臺中】:有夢最美。創作你心目中最科技、最進步、最美麗的大臺中市願景。可以電腦合成、電腦後製、重複曝光,唯作品中所有元素均需為本人所拍攝及後製。

六、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七、拍攝期間:不限。

八、參賽辦法:

1.一律繳交8×12吋或長邊不超過12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傳統或數位相機、手機之作品皆可參賽。

2.參加張數:每組每人以十張為限。

3. 作品背面請張貼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作者姓名、作品題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E-Mail、攝影年份、攝影地點及作品使用同意書簽章)。數位相機或 手機拍攝之【看見臺中】比賽作品除比賽作品之數位檔外,需另繳交未修改之原始檔(JPG 或 TIFF 檔或 RAW檔),否則不給予收件。參賽作品數位檔案請存入光碟,隨作品寄出或E-mail至taichung.exhibition@gmail.com
(檔案大小限定20MB以下)檔案命名規定為:姓名-電話-組別-題名。
傳統相機作品部分:以135mm、120mm規格以上(含120mm)之正負片拍攝均可,須於收到得獎通知後5天內交驗底片,否則獎項將予取消。

4.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九、收件日期:自105年9月1日起至105年9月20日截止收件。參賽作品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十、收件地點:40746臺中市西屯區大信街60號9樓之1(利百代辦公大樓)
台中市攝影學會  絕色臺中攝影比賽小組收

十一、評審日期: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定於105年9月27日
於臺中市政府進行公開評審。

十二、評審結果:公布於台中市攝影學會網站  www.taichungphoto.org.tw,
另以電話及E-Mail 通知得獎人。

十三、頒獎日期及地點:將另函通知。

十四、獎項及獎額:

【看見臺中】:金牌壹名,獎金新台幣捌萬元、獎牌乙幀
銀牌壹名,獎金新台幣肆萬元、獎牌乙幀
銅牌壹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牌乙幀
優選10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獎狀乙幀
佳作40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獎狀乙幀

【創意臺中】:金牌壹名,獎金新台幣伍萬元、獎牌乙幀
銀牌壹名,獎金新台幣叁萬元、獎牌乙幀
銅牌壹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牌乙幀
優選10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獎狀乙幀
佳作20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獎狀乙幀

十五、展覽期間:得獎作品將結合(2016臺中國際攝影節)
於105年10/26∼11/1在草悟道展出。

 

附    則:

1、金、銀、銅牌每人限得一獎,得獎獎金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2、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評比。

3、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且未曾於其他比賽獲獎,嚴禁盜用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之卑劣行為,如經發覺查證屬實,除公佈姓名及法律追訴外,並取消得獎資格追回已領之獎金,獎金獎位不予遞補。

4、【看見臺中】得獎作品事後被查出有電腦合成、消除塗改,經檢舉屬實,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金獎位不予遞補。

5、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永久留存,著作權仍歸得獎作者所有,唯主辦單位及臺中市政府擁有該作品無限期、不限次數於各類型態媒體宣傳、展覽、專輯、印刷品及網站刊登之權利,均不予通知或致酬。

6、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7、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8、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9、參賽作品如有違反肖像權、著作權法令事項或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指導單位無關。

10、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相關規定;若有未盡事宜本會得隨時補充,並於台中市攝影學會網站公告之。

11、聯絡資訊
臺中市攝影學會地址:40746臺中市西屯區大信街60號9樓之1  TEL: (04) 2315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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