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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观旅局强化居家检疫替代所查核 落实防疫 守护全民健康

更新日期:2021-02-01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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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为提供无法於自宅进行居家检疫之市民、在本市就学及就业者有合格安全之检疫场所,依据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规范指引成立「居家检疫替代所」让居家检疫者入住,截至110年1月29日止,已成立27处居家检疫替代所约计1,700间客房。自去(109)年9月25日起,已会同各相关单位联合稽查共81家次,确认本市居家检疫替代所防疫作为及守护全民健康。

观旅局长林筱淇表示,市府非常注重居家检疫替代所之防疫工作执行情形,守护全民健康,特别成立跨局处联合查核小组,每月至少一次并不定期查检业者是否依照指挥中心公布防疫旅宿因应指引规范落实清洁消毒作业、送餐流程、房务整理、垃圾清运等事项,若发现尚需改善部份,各局处将予以辅导,以确保各替代所之防疫无缺口。

林局长接着说,查核居家检疫替代所督导业者落实防疫规定外,亦会严格检查业者是否使用非属居家检疫旅馆房间或非核准扩大营业房间供居家检疫者入住使用,若於联合查核发现涉及违规者,将依发展观光条例扩大营业裁罚并取消居家检疫替代所资格。

观旅局强调,中市府为落实旅宿防疫分流管控,减少共居者感染的风险,於去(109)年9月16日发布非居家检疫替代所之旅宿业,不得收住居家检疫者及隔离者之公告。倘旅宿业者有违反擅自收住之情事发生,经查获将依传病防治法第70条规定裁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按次裁罚。

观旅局亦鼓励民众通报、检举违规收住居家检疫者之业者或非法日租套房,以利相关权管单位及时将居家检疫者安置入住,以避免造成防疫破口。中市市民有居家检疫需求者,可由其本人或透过亲友,於平常日洽相关单位、假日洽1999台中市民一码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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