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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周住台中 度假一整年 住台中抽好礼

更新日期:2026-09-16
周周住台中度假一整年
活动月份:
2026-09-01~2026-11-30

活动内容


即日起可进入活动网站,填写个人及住宿资料,并上传发票或住宿凭证照片,完成登录即可取得抽奖机会。
活动期间自115年9月1日(星期二)00:00起至115年11月30日(星期一)23:59止。
每张发票或住宿凭证限登录一次,且不得载有公司行号、机关、学校或其他法人、团体的统一编号。当月未中奖的有效抽奖序号,可自动累积至後续月份继续参加抽奖,愈早登录,抽奖机会愈多!
 
周周住台中,度假一整年 
抽奖活动办法


一、 活动期间与参加资格
(一) 「周周住台中,度假一整年」活动期间:
自115年9月1日(星期二)00:00起至115年11月30日(星期一)23:59止。
(二) 有效凭证期间:
1.参与本活动之消费,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始具参加资格: 实际住宿事实应发生於活动期间内(即实际入住日期介於活动期间内)
2.前项消费之相关发票或住宿凭证,其开立或出具日期应与前述交易时间相符,并足以证明该笔消费系发生於活动期间内。透过线上订房平台(OTA)或旅行业者完成之订单,除应符合前项规定外,并应以实际入住事实为准,主办单位得向旅宿业者或相关平台进行查证。
(三) 参加对象:
1.限持有中华民国身分证明文件之本国国民
2.限「自然人」参加:登录之发票或住宿凭证不得载有买受人统一编号;凡载有统一编号,或买受人为公司行号、政府机关、公营事业、公立学校、部队或其他法人、团体者,均不具参加资格。
(四) 适用旅宿业者:
台中市辖内之一般旅馆、观光旅馆及民宿,且店家须参加观光署国旅补助优惠并审核通过。适用旅宿业者名单请参考交通部观光署「国旅补助申请系统」网站-「参与业者及优惠」。

二、 登录方式与规定
(一) 参加方式:
民众於活动期间内至适用旅宿业者(详一、活动期间与参加资格)完成住宿消费并取得合法凭证後,应完成登录程序,始具抽奖资格。
(二) 凭证类型与登录资讯:
统一发票(电子/云端/传统):应填写发票日期、发票号码(含英文及数字)及消费金额,并上传清晰影像。
(三) 适用对象:
由免用统一发票之合法登记旅宿业者提供之住宿消费,或透过线上订房平台(OTA)或旅行业者代为订房,且得提供可供查验之个别订房纪录者。
(四) 登录内容:登录时应填写住宿日期、消费金额、旅宿名称,并上传清晰可辨识之相关凭证影像。
(五) 中奖查验规定:中奖者於领奖时,应依主办单位通知之期限内,提供住宿凭证、免用统一发票收据、OTA平台开立之电子发票、电子收据或旅行业代收转付收据等相关证明文件,以供查验;未能提供、提供不全、内容不符或逾期未提出者,视为不符合中奖资格。
(六) 住宿事实认定:透过线上订房平台或旅行业者完成之订单,应以实际入住事实为准;主办单位得向旅宿业者进行查证。经查未实际入住者,不具抽奖资格。
(七) 其他规定:本活动之相关登录资料与凭证,主办单位得进行查核;如有虚伪不实、伪造或变造情事,将不符合中奖资格。
(八) 参加者须完成登录事宜。
(九) 登录资料包含姓名、身份证字号、手机号码、电子邮件(Email)、居住县市、旅馆/民宿名称、凭证日期等,并上传凭证照片(发票或收据)。
(十) 所填资料应与领奖时之身分证明文件一致;未一致者,视为不符合中奖资格。
(十一) 登录期限:应於活动期间内完成登录,逾期视同放弃资格。
(十二) 登录限制:每张发票或住宿凭证限登录一次。
(十三) 登录资料责任:参加者应确保所填资料及上传内容真实无误,如有不实或伪造情形,主办单位得取消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抽奖办理方式
(一) 奖项内容:
本活动提供之奖项包含「周周住台中,度假一整年」1名及多项好礼,实际奖项内容、规格及数量,依主办单位公告为准。主办单位保留调整、变更或以等值商品替代之权利。
(二) 抽奖机制:
活动期间预计共3个月(115/9/1-11/30),於10、11、12月每月初办理1场公开抽奖,并由本局政风室见证;各场次公开抽奖时间由主办单位另行公告。
(三) 每笔登录取得之抽奖序号,若当月未中奖,得自动累积至後续月份抽奖;参加者应妥善保存原始发票、住宿凭证,及免用统一发票收据、OTA平台开立之电子发票、电子收据或旅行业代收转付收据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利中奖时查验;未能提供、提供不全、内容不符或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放弃中奖资格。
(四) 抽奖方式:由系统以电脑随机方式抽出中奖序号,并留存完整纪录。
(五) 中奖限制:「周周住台中,度假一整年」每人限中奖一次;如同一人重复中得奖项,主办单位得取消其重复中奖资格。
(六) 经查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办单位得迳行取消其参加或中奖资格,并不另行补偿:
( 1 ) 虚伪交易或无实际住宿事实。
( 2 ) 拆单、分帐或其他方式刻意增加抽奖机会。
( 3 ) 使用他人名义、借名登录或代为登录。
( 4 ) 同一消费事实重复开立凭证或重复登录。
( 5 ) 其他经主办单位认定足以影响活动公平性之情形。

(七) 如有利用他人名义或其他规避本条规定之情形,经查证属实者,主办单位得取消其参加或中奖资格。
(八) 前述有关不当参与之认定,主办单位保有最终审认权。

四、 中奖公告与领奖
(一) 公告方式:中奖名单将公告於活动官方网站,并透过以Email寄发中奖通知书及电话联系通知中奖者中奖资讯。
(二) 兑奖期限:中奖者应於接获通知後7日内办理兑奖事宜,逾期未回覆者,主办机关得取消中奖资格;如中奖人提供资料缺漏或错误需补件,应於主办机关通知补件次日起5日内办理补件事宜,逾期未办理者,主办机关得取消中奖资格。
(三) 查验机制:中奖者於领奖时,应依主办单位通知提供原始发票、住宿凭证,及免用统一发票收据、OTA平台开立之电子发票、电子收据或旅行业代收转付收据等相关证明文件,以供查验;未能提供、提供不全、内容不符或逾期未提出者,视为不符合中奖资格。(收据无盖章证明,视为无效)
(四) 联系失效:因中奖者填写之资料错误或不完整,致无法联系者;又或因中奖者未查看或设定关闭接收相关中奖通知,以致未知悉自身中奖,皆视为放弃中奖资格。
(五) 领奖身分:奖项应由中奖者本人领取;如需委托他人代领,应依主办单位规定填具委托代理人申请书,并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办理。
(六) 逾期未领取之处理:中奖者未於指定领奖期限内完成领奖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中奖资格;其未领取之奖项,将於本活动最终一次抽奖时统一办理重新抽出。

五、 奖项交付与税务
(一) 交付方式:
1.本活动小额奖项寄送地区仅限台湾本岛,中奖者实际居住地点非在中华民国境内,中奖品项之运送费用及衍伸费用须由中奖人负担。机车奖项需至主办单位指定门市或地点领取。
2.主办单位仅提供基本运送;如涉及偏远地区运送、无电梯楼层搬运或额外施工需求等,相关费用由中奖人自行负担。
(二) 奖项限制:不得要求更换颜色、规格、转让或折换成现金。中奖奖项日後之使用保固与维修,主办机关及执行单位概不负责,奖项经兑换、签收受领後,如有遗失、盗领、自行抛弃、毁损,恕不补发。
(三) 主办机关与执行单位保留审核、决定及变更奖项内容之权利,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主办机关与执行单位有权更换奖项为等值商品。
(四) 税务规定:

中奖人应依中华民国税法相关规定办理税务申报及缴纳事宜;中奖奖项价值超过新台币1,000元者,依法列入个人年度综合所得;超过新台币20,000元者(含20,000元),应依规定扣缴10%税额。中奖者如为未满18岁之未成年人,应检附法定代理人同意书及身分证明文件(如:户籍誊本),办理领奖中奖人如未依规定缴纳税额或提供相关文件,视同放弃中奖资格。相关税务规定如有修正,依最新法令办理。主办单位依法代收中奖税金,若中奖者不愿意提供资料,或未能先行依法缴纳税额,即视为放弃中奖资格。

六、 个人资料保护
参加者同意主办单位蒐集、处理及利用个人资料作为活动用途,并得提供予执行单位使用,相关作业依个资法办理。

七、 系统与技术风险
因网路传输、设备异常或其他不可归责於主办单位之事由,致参加者资料登录失败、延迟或错误者,主办单位不负相关赔偿责任;参加者不得因此提出异议或请求补偿。

八、 防弊与查核机制
(一) 查核权限:主办单位得依活动需求进行查核、抽查及风险控管,包含但不限於凭证真实性、住宿事实及交易合理性。
(二) 查核配合义务:主办单位得要求参加者提供相关佐证文件(如住宿证明、付款纪录等),参加者应予配合,不得拒绝;未能配合查核、提供不全或内容不符者,视为不符合参加或中奖资格。
(三) 违规处理:经查证为不合理交易行为,主办单位得迳行取消资格,并追回已领取之奖项。
(四) 风控机制:本活动导入风控及异常侦测机制(包含重复登录、异常消费型态等),以确保活动之公平性及正当性。

九、 法律风险与权利保留条款:
(一) 最终解释权:主办单位保有活动最终解释权。
(二) 动调整权:主办单位得视情况调整或终止活动。
(三) 不可抗力:因天灾、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本活动无法如期举行、延迟或变更内容者,主办单位不负相关赔偿责任,参加者不得提出异议或请求补偿。
(四) 法律责任:如有不当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管辖法院及调解:因本活动所生之争议双方同意先在台湾台中地方法院调解,若调解不成立而有争讼之必要,双方合意以台湾台中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六) 参与与同意:参加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活动办法及相关规定,如有违反,主办单位得取消其参加或中奖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 税务补充:中奖人应依中华民国税法相关规定办理税务申报及缴纳事宜;如依法需扣缴税额者,应先行缴纳始得领奖,未依规定办理者,视同放弃中奖资格。
 

©2026「周周住台中.度假一整年」
主办单位:台中市政府观光旅游局 执行单位:网曜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谘询专线:04-27010551(本专线为节费电话,来电讯息为手机号码)
Line@:@245otkvv E-mail:planning02@168travel.com.tw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10:00 am – 5:30 pm(假日及国定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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