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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台中花都艺术季-花都‧街艺汇演」 街头艺人甄选开放报名

更新日期:2016-08-16 3630

「2016 台中花都艺术季」将於10月起盛大展开,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特别招募百组优秀街头艺人进行街头汇演。街头艺人是城市的艺术家,透过街头艺术的挥洒,跟城市建构温情、亲密的关系,并扩及至任何角落,让民众在艺文氛围中调剂身心,丰富这座城市的文化内涵,显露城市艺术的生命力和包容性。今年以「花都‧街艺」为主题,邀请街头艺人一起绽放最璀璨的艺术之花。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2016台中花都艺术季-花都‧街艺汇演」街头艺人甄选报名简章

一、目的:
「2016 台中花都艺术季」将於10月起盛大展开,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特别招募百组优秀街头艺人进行街头汇演。街头艺人是城市的艺术家,透过街头艺术的挥洒,跟城市建构温情、亲密的关系,并扩及至任何角落,让民众在艺文氛围中调剂身心,丰富这座城市的文化内涵,显露城市艺术的生命力和包容性。今年以「花都‧街艺」为主题,邀请街头艺人一起绽放最璀璨的艺术之花。

二、办理单位:
指导单位:台中市政府
主办单位: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承办单位:力譔堂整合行销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题设定:
为配合「花都艺术季」的精神,将以「花」与「缤纷」作为展演主题与创作元素,结合台中的花都意象,呈现大台中丰富的人文生活面貌。

四、 报名资格:
(一)具备台中市核发有效期内之台中街头艺人证照者。
(二)展演项目需具加入「花」或「缤纷」之元素
(三)此次活动为纯粹艺文推广,免收任何摊位费用,不收保证金,并提供展演出席费用,活动皆可收取现场观众自由捐助奖励金(打赏);美术剪影及素描、传统技艺类并得现场收费作画。

五、办理时间:
报名收件:2016年8月15日(一)至 9月15日(四)
甄选审查:2016年9月27日(二)
公告甄选结果:2016年9月30日(五)

六、报名办法:
(一)於活动官方网站线上填写报名表,并上传具有「花」或「缤纷」元素之展演资料,资料需求如下:
表演艺术类:表演影片连结网址1支(影片平台需为youtube,两分钟内为限。)
视觉艺术类及创意工艺类:作品照片3-4张
(二)不谙使用电脑者请洽询承办单位索取纸本报名表,仍需检附展演资料。
(三)洽询电话:
1.力譔堂整合行销股份有限公司 郭小姐 04-22070976 分机18
2.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邹小姐 04-22289111 分机 25412

七、招募类别组数:
表演艺术类:60组
视觉艺术暨创艺工艺类:40组

八、甄选审查方式:
甄选报名截止後,文化局将就甄选者之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料短缺者或展演项目无具备「花」或「缤纷」元素者,文化局得以电邮或电话通知其於二日内补齐,逾期未补正者,视同资格不符,予以淘汰;资料齐全无误者进入评选阶段;通过评选者,即为「花都‧街艺」汇演活动的入选者。

九、甄选结果:
将於评选完成後公告於活动官方网站、文化局网站、台中市街头艺人网站。
(一)百组入选之街头艺人,将安排至葫芦墩文化中心、港区艺术中心、屯区艺文中心、光复新村等地进行展演。
(二)汇演期间:於 2016年10月15日(六)、10月16日(日)、10月22日(六)、10月29日(六)举行,如有异动以公告为准。
(三)入选之街头艺人,并且配合文化局安排参与汇演者,将授予「百大优秀街头艺人证书」以兹鼓励。

十、 注意事项
(一)视觉艺术暨创意工艺类的表演者,须提供至少30份作品供民众免费索取,提供之作品将由承办单位酌予补助费用。
(二)展演所需设备器材须自备,主办单位不予提供。
(三)持有多张证照台中市街头艺人证者,以报名一次为限,不得重复报名。
(四)以团队名义报名之所有团员须全体演出。以个人名义报名者,仅报名者本人得进行展演,不得有其他表演者同台进行演出。
(五)入选者须能配合艺术季安排之时间及地点进行展演。未能配合展演者将取消本活动参与权,且不授予「百大优秀街头艺人证书」,并由文化局安排递补展演。
(六)基於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可能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等顾虑,展演不得使用诸如喷漆及具杀伤力之危险性武器等道具,违反者予以取消资格。采用明火演出者,须符合「台中市户外火舞表演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後始得演出。
(七)展演如运用物质材料直接与观众肌肤有所接触,报名时请附对人体无害或不会造成过敏之相关证明文件。
(八)放弃本次报名者,或报名资格不符者及未通过审查者,恕不退还报名申请资料,请自行备份。
(九)以上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文化局得视实际需要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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