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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强力查缉非法旅宿 卢市长吁切勿以身试法

更新日期:2022-02-23 2149

维护台中市旅宿业公共安全,台中市政府观光旅游局与相关单位组成联合稽查小组,全力稽查非法旅宿,110年度稽查292家次,裁罚120件非法旅宿业者,并已辅导2家非法旅宿合法化;另外,市府也编列检举奖金预算,鼓励民众举报非法旅宿。市长卢秀燕指出,她注意到有民众在居家检疫或隔离期间吸毒,经市府查获5件毒品案件,呼吁民众不要以身试法。

市府今(22)日举行治安与公安联合会报,卢市长表示,自109年爆发疫情,各县市都有成立防疫旅馆,台中市称为「居家检疫替代所」,市刑大与台中市49间防疫旅馆,组成「友善通报网」,并派员前往旅馆宣导、教育,在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间,防疫旅馆一共通报查获5件毒品案,可见警方查缉毒品场所与时俱进,很高兴警察同仁有注意到治安上新产生的场域,她予以肯定;卢市长笑称,民众在居家检疫或隔离期间吸毒,刚好让警方「瓮中捉鳖」!

观旅局报告「台中市日租套房稽查情形」指出,观旅局、都发局、消防局、卫生局、警察局已组成联合稽查小组,每周4至5天稽查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业者,凡查获事证者,即依《发展观光条例》第55条裁处10万至50万元罚锾并勒令歇业,如同一经营人於同一地点被查获并裁处2次,最严重将强制执行断水断电处分。

另外,观旅局自109年起逐年编列检举奖金预算,民众如发现有经营日租套房或非法旅宿场所,可提出书面检举,检附明确的经营地点及交易明细等事证,经查证属实,裁处金额新台币10万元以上者,经营业者完成缴纳罚款後,将提拨实收罚款金额的10%至15%作为检举奖金,109至110年度计有37件申请案。

观旅局提到,日租套房多位於商圈或景点附近的住宅大楼或透天厝,市府去年辅导2家非法旅宿合法化,稽查共292家次,裁罚120件非法旅宿业者,将持续全力查缉取缔违法业者,并积极辅导有合法条件且有意愿合法经营的业者依《发展观光条例》、《台中市都市计画住宅区旅馆设置办法》、《民宿管理办法》等规定取得登记证,加速业者合法化,保障旅宿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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