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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旅客住宿安全及消费权益 中市府铁腕执行违法日租套房断水断电

更新日期:2024-05-14 748

为维护公共安全、保障游客住宿安全,台中市政府近日强制执行位於台中市北区及潭子区等2家日租套房非法旅宿业者断水断电处分,该2家业者未领旅馆业登记证而擅自经营旅馆业务,经市府观旅局裁罚2次并勒令歇业後仍继续营业,为保障旅客住宿公共安全,观旅局依发展观光条例第55条及行政执行法第27、28条规定,强制执行建筑物断水断电,以维护旅客住宿安全及消费权益。

观光旅游局表示,非法旅宿业者未经建管、消防、卫生、环保及观光等主管机关审查通过,也未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出入未进行管控导致出入人员复杂并影响周边地区安宁。非法旅宿业者为规避稽查,会以Facebook、Line或简讯等方式联系,无往来交易凭证及业者负责人等资讯,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或意外事故往往求偿无门,甚至假借业者名义,诓骗旅客住宿费用及个人资料,严重危害旅客住宿安全及权益。

此外,受断水断电处分的2家日租套房业者经中市府查获非法经营事证明确,於去年3月份至今年1月间,依发展观光条例各裁罚2次并勒令歇业在案,业者仍无视法令继续营业,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为保障旅客住宿安全及消费权益,观旅局会同警察局、都发局、消防局、环保局、台电及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到现场拆除2家业者电表及水表,停止该场所供水供电。

观旅局提醒,台中市非法旅宿多数集中在逢甲、一中街商圈等人潮聚集处外,也会藏身於一般民宅内,民众若出游有住宿需求,可先至交通部观光署台湾旅宿网(http://taiwanstay.net.tw/)查询全国各地合法旅宿名单,也可於投宿旅馆或民宿前,查看业者是否有悬挂旅馆业或民宿登记证及专用标识,选择入住合法旅宿,才能住的安心、玩得开心;民众如发现或不慎入住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场所,可检具明确事证向观旅局提出书面检举,经查证属实且为首次裁罚及金额在10万元以上者,於受处分非法旅宿业者完成缴纳罚款後,将提拨实收罚锾金额的10%至15%作为检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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