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好行,与你相约下次美好旅行!
网路活动「台湾好行,与你相约下次美好旅行!」活动办法
二、活动时间:114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办法:
点选连结https://lin.ee/xmZuwUT 或扫描以下QR CODE,加入「台湾好行环岛串游」LINE OA好友。
「台湾好行环岛串游」LINE官方帐号
打开「台湾好行环岛串游」LINE官方帐号主选单,点选「我要抽奖」,进入活动网站。
在活动网站上将自己的照片与「台湾好行3.0限定照相框」合成一张图,并下载此张合成照片。
将此张合成照片上传到个人社群平台(Facebook/IG/YT等贴文或限时动态),并标注「#我下次要搭台湾好行OOO线」(请填写台湾好行任一路线名称),并公开发布後截图。
将截图上传至活动网站,完成後即可参加抽奖(每日每个LINE帐号只能上传一次喔)。且每张合成照片仅能参加抽奖一次(下次需以不同照片合成相框後上传)。
将由工作人员审核截图是否皆符合抽奖资格,若不符合上述抽奖资格,也将以「台湾好行环岛串游」LINE官方帐号通知本次未符合资格,需可重新上传照片,以便参加抽奖(若上传成功,且次个工作日未收到「不符合抽奖资格通知」表示已符合抽奖资格)。
若使用恶意程式操作,或不符合上述规范则视为资格不符,主办单位有权取消抽奖资格。
四、抽奖公告办法:
第一次抽奖:将针对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符合资格者进行抽奖,将於10月6日公布中奖名单於台湾好行官网「最新消息」。
第二次抽奖:将针对11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符合资格者,并加上前次抽奖未中奖之参加者进行抽奖,将於11月5日公布中奖名单於台湾好行官网「最新消息」。
- 第三次抽奖:将针对11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的抽奖券,并加上前次抽奖未中奖之参加者进行抽奖,将於12月5日公布中奖名单於台湾好行官网「最新消息」
五、抽奖奖项:(以下为每场次抽奖奖项,共三场次,总价值NT$180,786)
凯撒饭店联合住宿券1张(价值NT$9,000) 一名
老爷酒店集团联合平日双人房住宿券1张(价值NT$8,000) 二名
Taiwan PASS 台铁经典版(价值NT$4,150)二名
台北老爷Le Cafe 咖啡厅2人自助式午或晚餐券(价值NT$3,256)三名
汉来海港平日晚餐券2张(限桃园以南分店)(价值NT$2,398)三名
7-11数位商品卡NT$1,000 十名
六、得奖公告及领奖办法:
将於上述中奖日期,将中奖名单公布於台湾好行官方网站「最新消息」https://www.taiwantrip.com.tw/。
中奖资讯将同时透过「台湾好行环岛串游」LINE官方帐号派发中奖通知,如遇封锁官方帐号无法联系中奖者领奖,将於抽奖日当日起算5日取消得奖资格,依照备取顺序递补之;如无法配合回传完整及有效之领奖资料,及若无签回得奖核销领据之情况,将於中奖通知发送起算14日取消得奖资格,依照备取顺序递补之。
七、注意事项:
主办单位将依Line页面所填写资料判定是否为同一人,每个Line帐号限为一人、单一使用,若每次上传登入使用之Line不同,将视为不同帐号,视为新参加者,上传路线照片无法累加计算。
参加者於参加本活动之同时,即同意接受本活动之活动办法与注意事项之规范,如有违反者,主办单位得不经通知取消参加本活动之资格,如因此致生损害,亦得请求损害赔偿。
参加者应了解并同意提供个人资料予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将遵循「个人资料保护法」之规定,於本活动之特定目的范围内蒐集,处理及利用您的个人资料。您有权透过主办单位连络信箱提出要求使用、更正、补充、删除您所提供之个人资料,惟活动结束前提出删除个人资料者,视同放弃参加本活动。
参加者应保证所填写或提出之所有资料均为真实且正确,未冒用或盗用任何第三人之资料。如有不实或不正确之情事,将取消本活动参加资格;如致主办单位或任何第三人受有损害,参加者应负担相关赔偿责任。
主办单位仅会以网站公告及「台湾好行环岛串游」LINE官方帐号两种方式通知中奖资讯,且任何情况下,皆不会透过E-MAIL或任何方式询问帐号、密码等相关问题,请参加者密切注意活动LINE官方帐号。
活动奖项限得奖人本人领取,不得转赠或贩售予第三人,且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更换奖项,若得奖人无法配合则视同放弃,无法请求其他权利或补偿。
本活动之奖项以公布於本网站上的资料为准;所有赠品为数位商品,恕不得指定颜色或款式,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办单位将保留更换其他等值奖项之权利,得奖者不得要求变更奖项、兑换现金或等值商品、转让他人或出售,奖项亦不会开立发票。且主办单位不负赠品之任何维护或保固之责任。
如有任何因手机、网路、技术等不可归责於主办单位之事由,而使参加者所扫描累点之资料有迟延、遗失、错误、无法辨识或毁损之情况,主办单位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参加者不得因此异议。
依所得税法规定,机会中奖之奖项价值若超过NT$1,000,所得将列入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若奖品价值总额超过NT$20,000,必须代扣10%中奖奖金税额;非中华民国国境内居住之国人(即在中华民国境内居住未达183天之本国人及外国人)不论得奖人所得之金额,须就中奖所得扣缴20%机会中奖税。扣缴税款未超过NT$2,000,免扣缴(外籍人士不适用)。若得奖人经主办单位通知拒绝缴纳代扣税额,视为得奖者放弃得奖权益。
若在活动举办期间有任何问题,请於「台湾好行环岛串游LINE OA」;上传您的问题及联络方式,我们将尽快回覆您。
主办单位保有参赛作品之审核及活动办法、活动内容修改之权利及最终释义权;本活动若有其他未尽事宜,或有任何变更、修改,悉依活动网站公告为主,不再另行通知。
个人资料蒐集声明
欢迎您参加「台湾好行,与您相约下次美好旅行」抽好康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当您提交个人资料时,即表示您愿意以电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赋予同意之权利,并具有书面同意之效果。谨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告知以下事项:
一、蒐集目的
本活动为处理客服业务及寄送活动赠品之需,基於活动通知及联系使用及後续相关事项之需要。
二、蒐集之个人资料类别
C001辨识个人者:姓名、电话、电子邮件等资讯。
C003政府资料中之辨识者:如身份证字号或统一编号或护照号码(外国人)等资讯。
C011个人描述:性别。
三、个人资料利用之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一) 期间:个人资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续期间、主办方因服务或执行业务所必须之保存期间、依相关法令之保存所订保存年限。
(二) 地区:中华民国境内。
(三) 对象:本活动单位。
(四) 方式:透过数位档案、纸本或其他合於当时科技之适当方式。符合个资法第 20条规定之利用。
四、当事人个人资料之权利
(一) 民众得依法请求行使「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三条所规范之个人权利,包含查询或请求阅览、请求制给复制本、请求补充或更正、请求停止蒐集,处理或利用、请求删除。
(二) 行使上述权利时,须以正式书面来函,并检具身分证明文件向本馆提出申请,详细写明所欲行使之权利种类、内容以及当事人连络资讯,未具备上述要件者,为尚未完成请求之程序,若申请人不符前述规定,本活动得请申请人补充资料,以为凭办。
五、民众得自由选择提供个人资料时,不提供将对其权益之影响。
本活动个人资料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处理或利用报名者个人资料时,民众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提供个人资料。若选择不提供个人资料或提供不完全时,将有可能无法符合活动参与办法资格、收取不到中奖通知信、活动赠品寄送、客服回覆信件或後续与活动相关之讯息。
六、本活动得依法令或遵照主管机关、司法机关依法所为之要求,提供个人 资料及相关资料,主办单位保留随时修改本同意书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