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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臺灣元宵燈會-豐原燈區」創意花燈比賽

更新日期:2015-12-18 1.1萬

為推動傳統藝術教育與花燈創作的概念,延續傳統民俗工藝技術之傳承,透過本活動邀請臺中市之師生創意思考,培養合作的精神,並開放一般民眾及機關、社區團體參與,為燈會加入更多的創意,藉由花燈設計表現,實際參與這場年度盛會。
1.以傳真或E-mail報名為主,參賽者填妥報名表後,寄至588@raise1688.tw(主旨請填「2016中臺灣元宵燈會-豐原燈區創意花燈報名」)或傳真04-25651647(以傳真時間為憑,傳真後請來電確認04-25682663)。請務必正確填寫聯絡電話,以利連繫作業。若有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睿誌整合行銷傳播有限公司04-25682663或臺中市豐原區公所人文課04-25222106#306-308。
2.學生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請以學校團體報名方式參加,每校參賽件數不限,請學校統一報名、收件及送件。社會組(含大專院校、社區社團、機關團體、一般民眾)可採個人報名或團體報名方式參加。
3.本比賽辦法及報名表電子檔可至主辦單位臺中市豐原區公所網站下載查詢(http://www.fengyuan.taichung.gov.tw/)。

一、目的:
  為推動傳統藝術教育與花燈創作的概念,延續傳統民俗工藝技術之傳承,透過本活動邀請臺中市之師生創意思考,培養合作的精神,並開放一般民眾及機關、社區團體參與,為燈會加入更多的創意,藉由花燈設計表現,實際參與這場年度盛會。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四、承辦單位:睿誌整合行銷傳播有限公司。
五、協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六、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
(二)報名手續:
     1.以傳真或E-mail報名為主,參賽者填妥報名表後,寄至588@raise1688.tw(主旨請填「2016中臺灣元宵燈會-豐原燈區創意花燈報名」)或傳真04-25651647(以傳真時間為憑,傳真後請來電確認04-25682663)。請務必正確填寫聯絡電話,以利連繫作業。若有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睿誌整合行銷傳播有限公司04-25682663或臺中市豐原區公所人文課04-25222106#306-308。
    2.學生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請以學校團體報名方式參加,每校參賽件數不限,請學校統一報名、收件及送件。社會組(含大專院校、社區社團、機關團體、一般民眾)可採個人報名或團體報名方式參加。
    3.本比賽辦法及報名表電子檔可至主辦單位臺中市豐原區公所網站下載查詢(http://www.fengyuan.taichung.gov.tw/)。
七、比賽類別:社會組(含大專院校、社區社團、機關團體、一般民眾)、學生組(分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
八、主題:以「西遊記」故事相關人事物為造型發想,結合本市意向、觀光、文化概念為基礎做延伸尤佳。
九、材質規格:
(一)花燈尺寸:
   1.社會組:中大型花燈(長、寬、高至少2面達120公分以上,最大邊長不得超過300公分)。
   2.學生組(高中職組):中型花燈(寬60公分、高90至120公分、長150公分以內)。
   3.學生組(國中組):小型花燈(寬30至60公分、高60至90公分、長90公分以內)。
   4.學生組(國小組):小型花燈(寬30至60公分、高60至90公分、長90公分以內)。
   5.作品規格特殊經主辦單位同意者,得不受上述尺寸限制。
(二)花燈製作時需以完整的個體設計,材質以防水、牢固、安全為原則,並宜採環保素材,達到節能減碳之目標。
(三)花燈設計須以能平放式佈置為主,不另提供懸吊設施。
(四)花燈均須由內部發光,每件作品總耗電量以不超過「240瓦」為原則,採用乾電池、探照燈或蠟燭者一律不收件。
(五)供電方式係以交流電110伏特為主。
(六)每組作品須設置「150公分以上延伸性插頭」,以便連接電源。
十、獎勵辦法:
(得獎作品,將於2016中臺灣元宵燈會-豐原燈區活動會場進行展出)
組別
 
 
獎項
社會組
(含大專院校、社區團體、機關團體、一般民眾)
學生組
(高中職組)
學生組
(國中組)
學生組
(國小組)
第一名NT$ 50,000元
【1名】
NT$ 15,000元
【1名】
NT$ 12,000元
【1名】
NT$ 10,000元
【1名】
第二名NT$ 30,000元
【1名】
NT$ 12,000元
【1名】
NT$ 10,000元
【1名】
NT$ 8,000元
【1名】
第三名NT$ 20,000元
【1名】
NT$ 10,000元
【1名】
NT$ 8,000元
【1名】
NT$ 6,000元
【1名】
佳  作NT$ 8,000元
【10名】
NT$ 5,000元
【10名】
NT$ 4,000元
【10名】
NT$ 3,000元
【10名】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得獎者將於2016中臺灣元宵燈會-豐原燈區活動會場頒發獎金與獎狀,頒獎時間訂定後另予通知得獎者。
(二)未事先報名之作品或未按規定時間繳件者,恕不列入評比。
(三)為維護活動品質與鼓勵創作,必要時各獎項得予從缺或增額錄取。
十二、收件、佈置及展示:
(一)收件時間:105年2月1日至2月3日(上午9時~下午5時)。
(二)收件地點:臺中市豐原區北湳里活動中心(豐原區三環路72號,葫蘆墩公園第一區旁),收件地點如有變動將另予通知參賽者。
(三)展示期間:105年2月17日至2月29日。
(四)展示地點: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公園第一區(三豐路與圓環北路交叉口)。
(五)得獎之創意花燈,需配合主辦單位規劃於燈會活動期間公開展示,活動結束後,欲領回者,請各參賽者至展示地點自行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承辦單位逕行銷毀。未得獎之創意花燈,欲領回者,請各參賽者於通知時間地點自行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承辦單位逕行銷毀。
(六)作品展示區域將由承辦單位依競賽組別及報名編號規劃,由參賽者自行佈置。
十三、作品領回:
(一)請參賽者派員親自至展示地點拆除領回。
(二)領回日期:105年3月1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逾時不領回者,由承辦單位全權處理,不得異議。
十四、評審方式:
(一)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標準為主題35%、技巧25%、燈光20%、創意20%。
(二)評審日期:105年2月4日。
(三)公佈日期:105年2月5日。
(四)公佈方式:臺中市豐原區公所網站(http://www.fengyuan.taichung.gov.tw/)。
十五、注意事項:
(一)每件作品必須親自製作,不得委託設計製作或為他人代工,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予評分)。
(二)每件作品不得超過規定規格,否則評審得酌予扣分,作品規格特殊經主辦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本活動得獎名額將依評審委員決議後訂之,必要時各獎項得予從缺。
(四)作品於收件至領回期間,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損壞者,主辦及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五)每件參賽作品均由主辦單位掛上標籤統一標示。
(六)請慎選通電材料,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七)各組獲獎之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超過19,999元者),並由主辦單位依規定代扣繳。
(八)所有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擁有攝影、發行專輯及光碟等權利。
(九)相關資訊可至臺中市豐原區公所網站查詢(http://www.fengyuan.taichung.gov.tw/)
(十)本市得獎作品之指導教師獎勵標準依「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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