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擬定台中市區域計畫」 獲內政部營建署肯定
更新日期:2016-07-18 3061
行政院訂今年5月1日為國土計畫法施行日,該法正式執行前,尚有6年過渡期,因此台中市政府將擬定「台中市區域計畫」作為台中市國土計畫的前置作業,希望在全國國土計畫發布實施後,台中市國土計畫可順利銜接。內政部營建署昨(15)日舉行第2次「擬定台中市區域計畫」審查會議,審查委員紛紛表示肯定,認為可供其他縣市學習如何做好國土計畫。
行政院訂今年5月1日為國土計畫法施行日,該法正式執行前,尚有6年過渡期,因此台中市政府將擬定「台中市區域計畫」作為台中市國土計畫的前置作業,希望在全國國土計畫發布實施後,台中市國土計畫可順利銜接。內政部營建署昨(15)日舉行第2次「擬定台中市區域計畫」審查會議,審查委員紛紛表示肯定,認為可供其他縣市學習如何做好國土計畫。
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台中市區域計畫」在一條山手線、二大海空港、三個副都心空間、MR.B&B多層次大眾運輸等架構下,提出「宗教文人海洋生活區」、「 海空雙港海線都心區」、「烏彰都心轉運門戶生活商務區」、「大屯樂活宜居區」、「葫蘆墩水岸花都生活區」、「客家風情鄉村花卉體驗區」、「雪霸深度山林旅遊部落生活區」與「原台中市」等策略分區,賦予各區目標及定位,引導各分區適地適性發展。
由於這次會議是討論整體性議題,尚未就各策略分區及區內每塊土地不同發展性質加以討論,都發局後續將配合營建署會議安排,說明各策略分區內的環境敏感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新訂擴大地區及得申請設施分區變更區位等,讓各界清楚知道土地發展及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