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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支持中台灣影視基地 提場地、人才、租稅優惠等影視發展建言

更新日期:2016-11-21 3136
李安支持中台灣影視基地 提場地、人才、租稅優惠等影視發展建言

奧斯卡金獎導演李安日前返台為新片「比利.林恩的中場戰事」宣傳,台中市長林佳龍、新聞局長卓冠廷、影視基金會副執行長吳蓓琳特別北上向李導演請益;李安對已動土的霧峰「中台灣影視基地」表示支持,並提出多項建議,包含扶植視覺特效產業、提供國際劇組租稅優惠等,林市長都表示認同,也承諾將努力爭取,全力發展影視產業。

李安表示,中台灣氣候良好、交通便捷,具有發展影視產業的先天優勢。他透露,當年拍攝《少年PI的奇幻漂流》時,國際劇組人員都對於台灣影視從業人員的素質及便利的生活環境感到驚艷,電影殺青後,劇組人員也都相當期待再回到台灣拍片。

但目前台灣缺乏足以支持國際劇組的影視基地、成熟的視覺特效產業,以及優惠的租稅辦法,讓國際劇組望而卻步。李導演認為,台中能夠率先推動「中台灣影視基地」,提供專業攝影棚等設施,是跨出政府支持影視產業發展的第一步,並期待有更多具體的推動策略。

林市長對此表示,霧峰影視基地具有兩中一大攝影棚及深水池、造浪池,這是台中推動影視友善城市的第一階段;為了提供更符合劇組的拍攝場地,市府正積極尋找鄰近基地的大型用地,推動設立「國家級影視實拍基地」,可用於戶外搭景拍攝,相關計畫也獲得中央的支持。至於提供國際劇組租稅優惠與扶植視覺特效產業,林市長允諾向中央提出建言,積極辦理。

李安導演認為,如能吸引國際製片來台灣拍片,將可帶入大量資金、技術,且留下完整且有制度的拍片經驗,對於提升台灣影視產業體質有具體的幫助。針對台中市府輔導影視產業的相關作為,包含影視補助、成立影視發展基金會提供協拍支援,以及投資影視產業等,李導演都表示肯定,他認為唯有政府持續落實影視產業的輔導政策,才能避免投資者將本求利,促進影視產業發展。

針對興建中的「中台灣影視基地」,李導演認為,攝影棚是一個片場最重要的設備,建議可先考量攝影棚的相關規劃,再思考造浪池;他也提醒,造浪池不一定要完全保留拍攝《少年Pi的奇幻漂流》時的規格,應以拍片腹地為優先考量,方便劇組運轉拍攝。

「中台灣影視基地」10月20日動土,預訂107年完工,促參招商作業亦於財政部公告中,預計可於106年初擇定營運廠商,對劇組提供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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