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犬貓入園規定事項
更新日期:2018-09-10 2.1萬
為維護2018世界花卉博覽會(以下簡稱花博)展覽期間各園區觀展品質及參觀人員、犬貓安全,特訂定本規定事項。
- 具攻擊性的犬貓、其他非犬貓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禁止入園。
- 為維護參觀民眾人身安全,具危險性犬種及無正當理由曾有攻擊人或動物行為紀錄之犬貓禁止入園;危險性犬種包括: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日本土佐犬(Japanese Tosa)、紐波利頓犬(Neapolitan Mastiff)、阿根廷杜告犬(Dogo Argentino)、巴西菲勒犬(Fila Braziliero)及獒犬(Mastiff)。
- 花博各園區戶外開放空間可攜帶犬貓;各展館內禁止犬貓進入,且無提供犬貓寄放服務;執行任務之檢疫犬、緝毒犬、警犬、搜救犬、導盲犬或由專業人員(訓練師)陪同之導盲幼犬不在此限。
- 攜帶犬貓進入花博園區應遵守下列規定:
- 應使用鍊繩、運輸籠、專用袋(背包)、專用推車、人員抱持或其他防護措施。
- 應隨手清理犬貓之排泄物。
- 做好自主防疫及注意犬貓健康狀況。
- 不可將犬貓單獨留置於園區內。
- 飼主或陪同人應善盡犬貓管理之責,若未遵守相關規定,致衍生糾紛或意外應自行負責。
- 犬貓搭乘接駁車應遵守下列規定:
- 應置於籠或專用袋(背包)內,其體積以不超過27立方公寸為限。導盲犬不受前述規定限制。
- 飼主或陪同人應就近置放身邊妥慎照顧,不得放於座位、行李架上或車箱通道,並隨時注意清潔。
- 站車人員得拒絕患病、妨害安寧、具有危險性或不適宜隨車運送之犬貓乘車。
- 本規定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依其他法規辦理。
( 圖片請參閱附件:具攻擊性寵物種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