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保障民眾權益!中市府聯合稽查一中街年貨大街
更新日期:2020-01-22 1955
農曆新年將至,一中街年貨大街開賣,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今(21)日下午聯合相關單位現場稽查,結果大致良好,但針對現場大多是煮食攤位,仍有少數現場烹調人員配戴飾品或未戴帽子;一般商品也有部分商品沒有完整標示或無正體中文標示,少數攤商未明確標示價格,消保官及各主管機關均當場要求改善,無法改善者則立即將商品下架。法制局強調,市府仍將持續不定期派員稽查,保障消費者權益。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今日法制局消保官聯合經濟發展局、食品藥物安全處、消防局、市警局第二分局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機關,稽查攤商違規情形較以往更少,商品檢驗、攤商磅秤及現場滅火器與瓦斯鋼瓶都符合規定。
此外,一中街年貨大街以遊戲攤位、熱食及3C零件居多,曾經發現有應施檢驗商品(如娃娃、行動電源)未經檢驗合格即販售,所以宣導及稽查時均要求攤商應注意商品有無合格檢驗標識。
李局長提醒消費者,購買年貨時,應避免購買沒有正體中文標示或標示不全的產品,年貨商品的製造商、保存期限、保存方法、價格及退貨條件等應詢問清楚,並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食品或商品,購買時也應請業者提供發票或收據,或者以手機拍下購買的攤位作為佐證。
消保官謝明謙說明,消費者採買時應貨比三家,如有任何消費疑義,年貨大街現場有商圈服務台可立即處理,或於上班時間以手機或市話撥打台中市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如於年貨大街購買商品發生消費爭議,因年貨大街活動時間有期限,請消費者保留購買單據或業者聯絡資訊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