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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為旅客安全把關 旅宿業全面落實消防安檢

更新日期:2020-04-30 3310
中市府旅館業聯合稽查小組每週3至4日稽查排程.jpg

為加強落實旅宿業公共安全,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昨(28)日函文台中413家旅館落實消防法規,每年上下半年定期辦理消防檢修申報,並指派防火管理人不定時檢測消防設備確保正常運作,不得擅自關閉消防設備,市府旅館業聯合稽查小組每週3至4日稽查排程,並將消防設備納入檢查重點項目,以維護遊客住宿安全。

觀旅局長林筱淇表示,旅館業屬於甲類營業場所,管理權人應委託合格之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辦理上半年及下半年度檢修申報作業,檢修申報項目包含滅火設備、警報設備、避難逃生設備等等,如未落實申報將依法處管理權人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鑑於日前消防公安事件,再次函文旅館業者應落實消防安全檢修及申報作業,遴用的防火管理人需不定時檢測消防設備正常運作並做好例行性保養維護,確保消防設備功能正常運作。 
 

林局長指出,為保障來台中住宿旅客的公共安全,去年觀旅局首創辦理旅館業防火管理人複訓,提昇防火管理人消防專業知識、落實消防防護計劃及相關防火管理措施,確保本市每家旅館業的公共安全,使每一位來台中旅遊住宿的旅客,可享受本市旅宿提供之高品質服務,同時獲得最高規格的住宿安全保障,今年觀旅局將繼續辦理防火管理人複訓,提升旅宿業公共安全。 
 

此外,針對違法旅宿業及日租套房查緝,將透過市府聯合稽查小組,於平日及假日加強稽查頻率,凡查獲違法經營事證,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裁處新台幣10萬至50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109年度觀旅局已裁處25家日租套房,另查獲42家經營事證裁罰中。另同一地點經查獲並裁處2次以上者,除依規裁處罰鍰外,並執行停止供水供電強制處分。  
 

林局長重申,旅館業務必強化並重視營業場域之公共安全,防患於未然,觀旅局亦會持續積極為旅客住宿安全及品質把關,業者如有違反公安法規,除依法裁處外,並會同市府相關單位追蹤至改善完成,確保讓旅客在台中安心住宿及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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