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活動首重場地安全 中市府啟動輔導小組加速露營場合法化
更新日期:2020-12-14 1485
露營活動為近年來最受歡迎的戶外活動之一,為提供民眾從事露營活動安全場地,台中市政府組成露營輔導小組,自今年10月啟動輔導作業,加速對台中市未合法露營場輔導,以實地訪查方式,積極進行輔導合法化,瞭解業者未能合法原因與難處,並提供露營場申請建議方案及法規諮詢,輔導加速合法化,以保障消費者安全與權益。
觀旅局長林筱淇表示,為提供民眾安全露營活動場地,市府觀旅局、農業局、都市發展局、原民會、水利局、地政局及區公所等相關局處組成輔導小組,實地輔導訪查,今年至11月底止,已完成21處未合法露營場輔導訪查,市府會持續輔導露營設置,待中央研議修訂放寬農牧用地或林業用地,容許設置露營設施法令通過後,將可解決大多數位於農業地及林業用地未合法露營場土地使用管制問題。
觀旅局指出,台中市目前共有111處露營場,合法有17處,未合法有94處,其中未合法有85處位於農牧用地,3處位於林業用地,約佔未合法總數的93.6%,市府相關單位正積極輔導業者合法經營,目前台中市17處合法露營場(含公有露營場地)之相關資訊,已放置於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網站(https://www.tourism.taichung.gov.tw/1205076/post )提供民眾查詢參考。
觀旅局提醒露營活動安全小叮嚀:(1)充分的行前規劃與準備;(2)選擇合法的露營場地;(3)避免進入危險地區或溪谷、水域;(4)提高警覺注意安全;(5)在無人經營之場域露營尤應注意有無禁止或限制之公告或警示;(6)不帶走也不留下任何東西,才能「開心遊,平安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