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強力查緝非法旅宿 盧市長籲切勿以身試法
維護台中市旅宿業公共安全,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與相關單位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全力稽查非法旅宿,110年度稽查292家次,裁罰120件非法旅宿業者,並已輔導2家非法旅宿合法化;另外,市府也編列檢舉獎金預算,鼓勵民眾舉報非法旅宿。市長盧秀燕指出,她注意到有民眾在居家檢疫或隔離期間吸毒,經市府查獲5件毒品案件,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市府今(22)日舉行治安與公安聯合會報,盧市長表示,自109年爆發疫情,各縣市都有成立防疫旅館,台中市稱為「居家檢疫替代所」,市刑大與台中市49間防疫旅館,組成「友善通報網」,並派員前往旅館宣導、教育,在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間,防疫旅館一共通報查獲5件毒品案,可見警方查緝毒品場所與時俱進,很高興警察同仁有注意到治安上新產生的場域,她予以肯定;盧市長笑稱,民眾在居家檢疫或隔離期間吸毒,剛好讓警方「甕中捉鱉」!
觀旅局報告「台中市日租套房稽查情形」指出,觀旅局、都發局、消防局、衛生局、警察局已組成聯合稽查小組,每週4至5天稽查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業者,凡查獲事證者,即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裁處10萬至50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如同一經營人於同一地點被查獲並裁處2次,最嚴重將強制執行斷水斷電處分。
另外,觀旅局自109年起逐年編列檢舉獎金預算,民眾如發現有經營日租套房或非法旅宿場所,可提出書面檢舉,檢附明確的經營地點及交易明細等事證,經查證屬實,裁處金額新台幣10萬元以上者,經營業者完成繳納罰款後,將提撥實收罰款金額的10%至15%作為檢舉獎金,109至110年度計有37件申請案。
觀旅局提到,日租套房多位於商圈或景點附近的住宅大樓或透天厝,市府去年輔導2家非法旅宿合法化,稽查共292家次,裁罰120件非法旅宿業者,將持續全力查緝取締違法業者,並積極輔導有合法條件且有意願合法經營的業者依《發展觀光條例》、《台中市都市計畫住宅區旅館設置辦法》、《民宿管理辦法》等規定取得登記證,加速業者合法化,保障旅宿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