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墩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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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9-21
介绍
台中市素有文化城之美誉,文风鼎盛,教育事业发达,社会各界对於文化活动的推展,不遗余力。民国65年,由名企业家何永先生於双十路捐建文化中心一座,为全台第一间文化中心。
民国68年,中央政府推动12项建设,补助各县市设立一座文化中心,本市择於英才路600号筹建,翌年8月开工,并於72年11月12日竣工启用,面积16,615平方公尺,定名为「台中市立文化中心」。(原双十路文化中心於72年改为「文英馆」,并於101年交国立台湾体育运动大学管理。)
99年12月25日台中县市合并升格直辖市後,定名为「台中市立大墩文化中心」,102年1月1日改制纳编为文化局内部单位,定名为「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大墩文化中心」。
台中市大墩文化中心管理范围包含中山堂,并与「台中市立图书馆大墩分馆」合署办公,场域内有10间展览室,另设有演讲厅、视听放映室、简报室、会议室、研习教室、图书阅览区及自习室等场所,为一复合式教育场馆,可供办理各项艺文推广活动,是台中市重要之艺文重镇。
服务设施
- 展示馆
- 公共电话
- 停车场
- 公厕
- 公车站
- 无障碍厕所
- 无障碍坡道
- 无障碍电梯
- 无障碍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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